電動葫蘆及行車需要具備以下條件,否則是不能操作起重設備的:
1、操作人員必須是年滿18歲,視力(包括矯正視力)在0.7以上,無色盲癥,聽力能滿足具體工作要求。
2、應具備機械和電器知識,身體健康。
3、操作人恩怨應熟悉電動葫蘆結構、使用性能、安全規程及使用說明書。
4、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有下列情況之下不得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2、電動葫蘆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放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3、捆綁吊掛不牢靠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菱角處于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4、作業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部吊物。
5、不得長期懸停空中。
安全工作一直都是重中之重,所以無論是企業的管理者還是企業的操作者都要排除相關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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